日期:2021/6/12 Click:1259
未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未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的。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進行處罰,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5、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作為工程項目的參加者(包括門、調查部門、設計部門、施工部門、監理部門、監視部門),明確認識到危險大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否則,一旦被發現,不僅會受到嚴肅的處罰,還會承擔事故責任
1、門
建設公司有以下行為之一,命令修正期限,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未按本規定提供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的
(2)未按本規定在招標文件中列出危險工程清單的
(3)未按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險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或相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
(4)未按本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調查資格的公司進行第三者監視的
(5)未對第三方監視機構報告的異常情況組織采取處置措施
2.對于調查單位
調查機構有以下行為的,命令期限改正,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處罰機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在調查文件中沒有說明地質條件可能導致的工程風險
3.設計單位
如果設計部門有以下行為,命令修改期限,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未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危重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未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
4.施工單位
施工公司有以下行為的,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處罰公司,暫時扣除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未按本規定編制和審核危重工程特殊施工方案的
5、施工公司有以下行為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處罰公司和相關負責人:
(1)未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提出方案提交和安全技術提交的
(2)未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公告危險工程,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告標志的
(三)項目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當場監督專業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6、施工公司有以下行為之一,命令修正期限,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暫時扣除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未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工程專業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
(2)未根據專家論證報告修改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工程專業施工方案,或未按本規定重組專家論證的
(3)未嚴格按特殊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或擅自修改特殊施工方案
7、施工公司有以下行為之一,命令修正期限,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項目負責人未按本規定在現場履行職務或組織期限整改的
(2)施工公司未按本規定進行施工監視和安全巡視的
(3)未按本規定組織危險工程檢查的
(4)發生危險或事故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的
(5)未按本規定建立危險工程安全管理文件的
8、監理部門
監理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處罰機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一)總監理工程師未按本規定審查危重工程專業施工方案的
(2)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特殊施工方案實施,未要求整改或停止的
(3)施工公司拒絕整改或停止施工時,未向建設公司和工程所在地住宅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
9、監理部門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命令修正期限,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未按本規定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的
(2)未對危險大工程施工實施別巡視檢查的
(3)未按本規定參與組織危險工程檢查的
(4)未按本規定建立危險工程安全管理文件的
10、監視機構
監視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命令修正期限,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直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未取得相應調查資格從事第三方監視的
(2)未按本規定編制監測方案的
(3)未按監視方案進行監視的
(4)發現異常未及時報告的
【附】危險大工程范圍